首頁
論壇
登錄
/
註冊
分享
發帖
請輸入關鍵字
遊客
Lv.0
0
認同
0
銅幣
首頁
論壇
許願
錢包
薪資
任務
排行榜
簽到
New
勳章
遊戲
New
股票
考試
New
社區
›
哈拉閒聊
›
遏止「張淑晶們」 內政部租賃新制1月1日上路
股海煉金
期天大勝
實力養成
您真內行
投顧明牌
財經刊物
價值投資
房產
權證
選擇權
基金
盤後分析
品味生活
健康快樂
勵志成長
幽默搞笑
哈拉閒聊
健康養身
全員公投
發達公告
B
發達集團高級顧問
來源:
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6-12-28 12:14
遏止「張淑晶們」 內政部租賃新制1月1日上路
遏止「張淑晶們」 內政部租賃新制1月1日上路
2016-12-28 聯合報
為遏止惡房東張淑晶坑殺承租人等現象,內政部明年1月1日起實施房屋租賃新制,明定內容不得記載事項,包括不能限制房客不得遷入戶籍、不能限制房客申報租金以扣繳綜合所得稅、不得約定稅賦轉嫁等事項,若契約有違反規定情形,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
至於「應記載事項中」的規範重點,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施明賜指出,包括押金不得超過2個月房租、出租人應載明水電費用、設備毀損修繕責任歸屬、租屋衍生稅費負擔及房屋返還等爭議。
常見糾紛中,包括房東因房客申報租賃費用,因而增加房租?對此,施明賜說,這樣的條款約定是無效的,承租人可以拒絕簽約,或向消保官申訴。此外,施明賜也指出,房東也不能臨時調漲電費,必須照契約內容履行業務。
至於提早退租等糾紛,施明賜提醒,租賃雙方若有約定可提前退租,一方要終止租約時,必須至少一個月前提醒對方,「若沒通知對方要被處罰一個月房租的違約金」;若是雙方沒有約定,在沒有法律規定的事由下,可自行定違約金,但不能超過一個月。
內政部指出,本次新公告版本是依據消保法規定訂定,承租房屋的消費者應符合租賃房屋用途,限由承租人供作住宅使用時,才有新版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的適用,如承租房屋的用途是供販賣商品或辦公執行業務等營業用,則不適用新公告版本規定。
內政部說,以出租為業的房東如使用未符合新版規定的契約內容,房客可要求房東修改或拒絕簽約,以保障自身權益。經地方政府令其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將可依消保法規定最高裁罰30萬元,國內4大便利超商有販售內政部版房屋租賃契約書,一份25元,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3.4k 次閱讀 ⋅ 9 條評論 ⋅
舉報
認同 (
0
)
打賞 (
0
)
轉發 (0)
收藏 (0)
評論 請先
登錄
或
註冊
今天
所有
本月
本周
昨天
今天
最新
點讚
感謝文
討論文
全部評論(9)
查看更多
熱門資訊
美股電子盤:今(16)日美股期指電子盤最新報價
電費獎勵沒了!台電取消「最低節電獎勵金」改用新方案
一件二手Levi's夾克1小時內780萬元售出 日本復古市集熱度噴火
自製鞋櫃,買鞋子的鞋盒千萬不要扔了
周潤發: 窮到沒有什麼可失去
崔大寶 背上長蝨子了
國壽投資型商品推「亞太三盈」委託投資帳戶 獨家「三盈策略」可參與台股及多元投資機會
玄關掛金葫,擋煞避邪,家宅安寧
春之晨 周璇
為什麼媽媽總是那麼囉嗦?
B
的粉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