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y888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20-04-26 10:33

隔離檢疫 可有條件奔喪探病

我目前維持防疫成果,配合政策而居家隔離或檢疫者功不可沒,但若遇親人重病或死亡,連奔喪或探病都不能外出,增加許多遺憾。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天宣布解禁措施,居家隔離檢疫者可在嚴格條件下外出奔喪或探病,符合條件者向衛生單位提出申請,並自費採檢,若為陰性在兩天內可外出,一次一小時為限。
避免社區傳播,我國嚴格落實居家隔離檢疫,趴趴走一律重罰,先前有居家檢疫者直接找朋友在家裡開趴,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說出重話,指居家隔離檢疫不要心存僥倖,並強調居家隔離檢疫期間,探病、奔喪都不行。


居家隔離檢疫探病、奔喪條件 資料來源/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製表/陳雨鑫


至少廿件曾提出申請

但近期不斷有居家隔離檢疫者提出奔喪的需求,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說,雖然未有詳細統計數字,但至少有廿件左右曾提出申請,不過礙於疫情,皆未通過。旅居國外的阿明(化名)得知家人重病住院後,趕緊返台探視,抵台後居家檢疫十四天,申請外出探病被拒絕,不料檢疫十四天期間,家人不幸過世。

規定放寬仍相對嚴苛

陳時中表示,因居家隔離或檢疫而不能奔喪,對民眾有點過意不去。因此在「人情」與「防疫」之間取得一定的平衡,經考量台灣的社區感染風險以及人道考量,有條件放寬探視重病親屬、奔喪。他也強調,雖然有條件放寬,但規定相對嚴苛,主要是防疫期間,仍是小心為上。
新制規定,指居家隔離檢疫者因二親等親屬身故、重病等緊急需求,須外出奔喪、探視,只要隔離檢疫滿五天,且沒有呼吸道、發燒等任何症狀,可向地方衛生局提出申請,經審查通過,再經安排至指定醫院自費採檢新冠病毒,報告於兩天內出爐,須為陰性才能探病或奔喪等,但以一次為限,時間最長一個小時。

採檢費四千至八千元

國內核准可提供自費檢驗的醫院有十八家,包含台大、亞東、三總、新光、萬芳、淡水馬偕、北榮、林口長庚、中國附醫、中山附醫、中榮、彰基、成大附醫、奇美、高雄長庚、高榮、高醫附醫、花蓮慈濟等,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自費採檢新冠病毒的費用落在四千到八千元不等。
石崇良強調,自費採檢主要提供給外籍勞工返國須檢附採檢報告需求,如印尼、越南、泰國、緬甸、柬埔寨等國,此次新增探視重病、奔喪的居家隔離檢疫者,一般民眾並非自費採檢對象。居家隔離檢疫者若外出超時,可依傳染病防治法,開出十萬元到一百萬元不等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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