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隆 發達集團總裁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5-07-30 21:39

內政部修法 防堵工業住宅

2015-07-30經濟日報 記者潘姿羽
為了防堵工業住宅,內政部今日部務會報通過「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修正草案,修正乙種工業區作非工業使用的面積比率,並限縮容許使用項目,將「一般商業設施」刪除,以避免產業用地流失,防堵目前工業區土地貫以一般商業設施的名義申請卻變相使用。
內政部表示,這次「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共修正12條,修正重點除了檢討產業用地作非工業使用的面積比率及容許使用項目,刪除「一般商業設施」,外,為避免影響層面過大,仍保留「大型展示中心或商務中心」、「運動設施」、「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漁會信用部及保險公司等分支機構」、「倉儲批發業」與「旅館」等使用,並移列至工業發展有關設施或公共服務設施,其設立面積不可超過各該工業區總面積20%,在不影響原產業用地使用的原則下,服務工業區周邊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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