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隆 發達集團總裁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5-07-23 09:32

防租屋糾紛 內政部修租賃契約

台灣新生報 –2015年7月23日
為避免租屋糾紛,內政部著手研修「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明訂水、電及瓦斯費負擔分式、押金返還條件、提前解約賠償金等,預計年底將草案送行政院消保處審查。
內政部二○○二年已公告「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但並未強制規定使用,房東大多採用坊間房屋租賃契約書,其中有許多不合理的規定,例如隨意更改電費收費標準、沒收押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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