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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6-03-20 11:15
海外綠營:英文、法律已用「台裔」 爭議無意義
2016-03-20 02:48 世界日報 記者陳光立/洛杉磯報導
近來「台僑、台裔」一詞在海外發酵。 圖/Ingimage
由於台灣時代力量的立委林昶佐引爆「台僑」議題,近來「台僑、台裔」一詞在海外發酵。甚至該字眼出現在台灣官方文件上與駐洛杉磯台北經文處的文件上。那到底有沒有台灣裔這種「族裔」?17日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晚宴上,藍營的支持者嗤之以鼻,但18日綠營認為「確實存在」。
有關台僑、台裔說法,洛杉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18日不願回應,只表示以僑務委員會委員長陳士魁17日在洛杉磯發表的說法為準。陳士魁表示,僑務工作不會特別去區分「台裔」、「華裔」。他強調,僑社只要不分藍綠,凡所有支持中華民國、愛台灣的民眾,都是僑委會需要去交朋友與服務的對象,「名詞上的區分毫無意義,都是一些不懂海外工作的人,說出無知的說法。」而洛杉磯華僑文教中心主任翁桂堂公開表示,他尊重當事人的習慣來稱呼自己。
綠營方面,前民進黨美西黨部主委鄭錫堃否認為藍綠對決,台裔只是明確定義為「從台灣出來的人」。鄭錫堃解釋,台裔並非排擠外省人,亦非單指本省人,而是所有來自台灣的移民,無論是第一代或者是第二代。他進一步說明,在海外若對外國友人表明自己是Chinese,多數均誤會來自於中國大陸,「很多人長這麼大都沒去過大陸任何一省,怎能被曲解成大陸人?」所以,他強調台裔決不是去中國化,而是將Chinese、Taiwanese做清晰界定。
民進黨美西黨部主委楊琬柔以法律人觀點,闡述自己對台裔的觀點。她說:「我自己是執業律師,模糊化違背專業,凡事都需要界定化(definition)。」她舉例,法律對所謂的老人、兒童,以及投票權限制都有明文規定,同樣地政府每年要編列預算,到底花在誰的身上,應該要說清楚,既然是台裔就要定調為來自台灣的移民。
前台美律師協會會長的移民律師周正烜認為,炒作台裔、華裔並無意義。他解釋Taiwanese Descent這詞句一直存在。早從2000年美國人口普查時,就已經區隔出華美人(Chinese American)和台美人(Taiwanese American),移民簽證排期中國大陸、台灣配額也不一樣,既然在英文、法律都已有台裔,沒理由不使用這個字眼。那台裔指的是出生地、血統,亦或曾在台居住者?周正烜引用聯邦移民法,出生地在大陸與台灣,進而分別取得美國公民,族裔就是不同。再舉例,若父親從台灣獲移民配額來美,擁其血統的下一代就可稱為台裔。若跳脫法律範疇,只要認同自己跟台灣血緣亦無不可,譬如台美基金會每年頒發台美獎學金,條件即是凡認同自己跟台灣有血緣關係者,無論二分之一或四分之一,一律都符合申請資格。
周正烜說,每個人都有權利認定(Identify)個人身分,有的希望讓外界知道自己來自台灣,有的不介意與大陸、香港移民並稱華裔,其實不需過度聯想。
周正烜舉例,先前曾帶台灣客戶去見移民官,對方指著護照上的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燙金字樣,問他們為何自稱是台灣?為避免主流誤解,當事人當然可強調自己是台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