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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力 發達集團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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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6-07-04 13:34
東洋否認受託開發學名藥PLGA,晟德提告
東洋否認受託開發學名藥PLGA,晟德提告
2016年07月04日 10:02【時報記者郭鴻慧台北報導】
晟德(4123)指出,民國99年出資委託東洋開發Risperidone學名藥PLGA,並依據研發工作進度付款,但東洋卻否認委託開發合約效力。晟德已在7月1日訴請法院確認與東洋簽署的Risperidone學名藥PLGA委託開發合約效力。
晟德指出,中樞神經科藥品原本就是公司產品布局一環,Risperidone學名藥PLGA是其中之一,公司在民國96年間即啟動Risperidone學名藥PLGA專案,委託大陸吉林大學進行開發,嗣後也由集團所屬的永光公司成立工廠以承接該專案。
晟德表示,為了擴及全球市場,在民國99年即出資2000萬元委託東洋開發Risperidone學名藥PLGA,雙方簽訂委託開發合約,約定產品權利為晟德所有,同意東洋得分享美國市場權利。簽約後,晟德即依據東洋研發工作進度付款。
晟德說,沒想到簽約履行4、5年後,東洋現竟對外宣稱Risperidone PLGA為其公司產品,並屢屢否認委託開發合約效力。為保護公司利益與投資人權益,晟德在民國105年7月1日提起訴訟,訴請法院確認上開委託開發合約效力。
(時報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