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媽媽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7-04-28 20:00

土地建物不同人 任一方想賣行不行?

李佳芬地政士事務所地政士李佳芬表示,​土地所有權人有第一優先順位購買權,可以跟地上物的所有權人主張要購買他的地上物,除非土地所有權人放棄掉自己的優先購買權,地上物的所有權人就可以賣給善良的第3方。
但若碰到建物所有權人未通知優先購買權人前,就先將建物售出,或報給優先購買權人價格較貴,卻賣給第3方較便宜的情況,李佳芬指出,優先購買權人都可以向其要求損害賠償。(黃敬涵/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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