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瓜 發達集團營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8-08-21 08:13

新變革 零股不再打折賣

新變革 零股不再打折賣
更新日期:2008/08/20 04:09
記者李錦奇/專題報導
原本的零股買賣,規定賣方得依照當天的收盤價,強制打99.5%折出售。舉例來說,每賣出10萬元零股,要損失500元,這對賣方明顯不利。主管機關因此修改規定,不再強制打折,由投資人參考當天的收盤價,自由指定買賣價格。
另一個新規矩,則是零股買賣的下單輸入時間,由原本的下午三至四點之間,提早到下午一點三十分至二點三十分,投資人可在此之前,以電話或當面告知營業員,委託盤後代為下單買賣零股。
交割制度也有所改變,以前是週一盤後買到零股,最快要週三盤後才能委賣,但現在已經改為併入當天交易計算。舉例來說,假如週一盤後成交買到零股,週二盤後立即可轉賣零股,週三付股款,週四拿回股款;相反地,如果週一盤後賣掉零股,週三可領股款,相關規定都跟一般股票一樣,都是「T+2(T為交易日)制」。
另一大改變是,以前除權息交易日前三天,不能委託買賣零股,但現在不一樣了,只要是除權息交易日前,都可以買賣零股,還可以參加除權息,規定也都跟一般股票一樣。
雖然零股買賣制度更公平也更方便,但業內人士卻觀察發現,零股交易還不是很熱絡,研判或許正因為不再強制打折賣出,專業收零股的人減少了;二來可能是股市行情不好,投資人意興闌珊;第三,發股東會紀念品的上市櫃公司越來越少,很多公司還規定零股不能領紀念品,或許也讓部分專買零股領紀念品的人卻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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