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媽媽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7-05-22 22:02

租屋專法鼓勵出租? 業者:短時間難見效

2017年05月22日18:12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草案今初審,祭出免稅額、房屋稅等減徵優惠,鼓勵房東釋出房源予「包租代管業者」,鼓勵民間發展包租代管產業。不過業者認為,對健全租賃市場的確有幫助,不過是否真有誘因仍待時間檢驗,短期要看到成效頗難。
台灣租屋市場長期處於地下經濟,為鼓勵房東出租,政策訂出租金申報綜所稅分段減免優惠,租金收入6000元以下免綜所稅、6001~2萬則有53%免稅額,2萬以上適用原本財政部的43%計算綜所稅。
房仲業者試算,依照條例,若以月租3萬元、綜所稅率5%計算,每年需繳7008元,相較舊制全數依照43%免稅額計算,新制可省下約3000元稅金。永勝資產管理執行長徐銘達指出,這個免稅額概念,對租金愈低的區域愈能發揮作用,預估中南部將受惠最大。
徐銘達表示,草案對房東的確有誘因,但實務上要落實恐怕「沒那麼快」,以新版定型化契約上路後市場反應觀察,房東雖不能限制房客入籍,但成本卻轉嫁到租金上,目前多是再加10%租金,多數房客聽到就打退堂鼓,顯然還需要時間磨合。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認為,即便設下免稅條款,恐怕不少房東還是觀望,除擔憂過去未誠實申報的稅負可能會因為申報被追繳外,另外不少房東出租的是違章建築,不可能公開。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則說,台灣過去多是房東自租,並沒有所謂「包租代管業」,草案內容頗有「先射箭再畫靶」意味,「現在就先對一個不知道形狀的產業設立規範,未來在落實上恐怕會有不小落差,難有立竿見影之效。」(陳世峰/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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