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t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8-08-26 13:35

10月起大客車不得用再生胎 桃客:年增500萬成本

為保障乘客安全,交通部今天6月預告修正兩條法規,將規定所有大客車,要行駛與進入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的話,不得使用翻修輪胎,應使用較高規格的輪胎基準,最快10月上路;桃園客運業者評估,若配合法規將年增300到500萬成本。
交通部表示,行駛高、快速道路車速較快,為保障乘客安全,並讓所有會行駛到高、快速公路的大型車規範一致,未來將修正「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19條之1」、「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條之1」兩條文。
修正後規定包含非經營國道客運路線的市區汽車客運業及公路汽車客運業在內的所有大客車,若要進入與行使高、快速公路,車輛都不得使用翻修輪胎,或胎面磨損到指示點的輪胎。
桃園客運指出,未來配合新法規上路,預估每輛車至少增加3萬元成本,每年約要多出300至500萬元的輪胎費用,後續維護、人力成本可能還會因此提升,但為政策推行和民眾安全,還是會盡力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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