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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t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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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8-12-28 20:18
明年1月起 桃園市政府臨時人員加薪
桃園市政府今年即率各縣市之先推動「臨時人員薪資分級制度」,逢年底考核,依規定最多有半數臨時人員可望晉升1級,市府人事處指出,另配合調漲基本工資,市府2,500名臨時人員明年1月起加薪,若順利晉級1人月薪最多可加到1,490元,此經費由各機關勻支,估計1年人事費多4,800萬元。
據悉,部分縣市聘用臨時人員,發放月薪一律以勞基法規定的基本工資2萬2,000元為限,部分縣市則按國、高中與大學學歷分級,桃園市政府也按學歷將臨時人員月薪分3級,分別為2萬2,660元、2萬2,887元與2萬3,505元。
人事處長張建智說,就以往臨時人員待遇而言,以學歷分3級,即便在市府待了十多年,仍不會有調薪機會,為激勵基層同仁士氣,市長鄭文燦今年即推動臨時人員分級制度,人事處比照公務員俸級表晉級的精神,設計12級距,只要通過考核就有機會加薪,每增1級約可多領600元,不無小補。
由於明年基本工資調升至2萬3100元,市府優於勞基法發放2萬3,550元,張建智說,目前臨時人員依學歷分3級,明年開始,第1至3級的月薪分別調整至2萬3,550元、2萬4,150元與2萬4,750元,加薪幅度從645至1,490元不等。
張建智表示,臨時人員當中又以第3級、大專以上學歷者最多,有1,500人,他舉例,大專學歷的臨時人員今年月領2萬3,505元,若通過考核再加上基本工資調漲,明年1月起就可月領2萬4,750元,每月多入帳1,245元。
由於此臨時人員分級制度今年才實施,將由各機關現有預算勻支,估計花費4,800萬元,張說,現為3級,若表現良好,1年晉升1次,最高第12級可領到3萬150元,工作多年且表現優異的臨時人員不會再是死守固定薪水。
另桃園市政府內有1,246名約僱人員,現依學歷與工作經驗分2至5職等,考量正式編制員額有限,約僱人員業務量增加,市府也通令請各單位提報名單,若確實有工作加重,明年可望晉升職等,每增1職等可多領3,74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