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t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9-03-29 16:39

千興掩埋廢棄物20年 南檢起訴求處重刑併科罰金1500萬

不鏽鋼大廠千興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在麻豆廠區掩埋爐渣等事業廢棄物,長達20年,總量高達6萬餘公噸,不但省下數億元處理費用,也造成土壤重金屬濃度超標,台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認千興及葉姓董事長等12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罪嫌提起公訴,而葉否認犯行更卸責諉過給員工,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與千興均按廢清法所定最高數額科以罰金1500萬元。
南檢檢察官彭盛智、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前年8月間接獲檢舉,指稱千興公司疑將事業所產生的廢棄物回填至公司廠區土地下,與台南市環保局、南區督察大隊及保七總隊第3大隊組成專案小組蒐證,先向台南地院聲請保全扣押千興名下市價約12億元的不動產獲准,再指揮司法警察會同環保局兩度至公司搜索及聯合稽查。
南檢指出,當場開挖千興廠房退火爐下凹處及周遭事業用地的廢棄物樣本送驗,並查出葉姓負責人、謝姓經理、孫姓副廠長、楊姓員工等12人涉案,全面清查千興所轄事業用地內事業廢棄物掩埋及堆置範圍、土壤汙染範圍,以及該處有無地下水受汙染情事,囑請專業機構針對該場址進行環境檢驗。
檢方表示,葉姓負責人等人為節省公司清除費用,降低公司營運成本,自1999、2000年起迄2018年7月9日止,指示員工將公司製程所產出含有重金屬總鉻、六價鉻超出溶出試驗標準的有害汙泥、廢集塵灰等事業廢棄物,搬運至公司所轄事業用地已開挖的坑洞或廠區內圓鐘型退火爐下凹處內傾倒,並以砂土或鋪設混凝土回填掩埋及棄置,致土壤遭受廢棄物重金屬溶出汙染。
且公司不實申報廢棄物種類以及產出、貯存數量,致使環保機關難以正確勾稽公司實際處理廢棄物的情形。據調查,千興所轄事業用地內共掩埋事業廢棄物(含一般及有害事業廢棄物)堆疊高度約3.5公尺,總量約6萬5573公噸,土壤遭受重金屬汙染的總量約為547公噸,惟地下水未遭受汙染。
檢方認為,葉等人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1款的任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第2款的未依法定方式處理致汙染環境及第3款的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堆置、回填廢棄物等,及同法第48條的依法有申報義務,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申報不實罪嫌。又千興公司,因其負責人、受僱人及從業人員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1至3款之罪,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7條的規定處罰。
檢方強調,千興及葉姓負責人為節省公司營運成本,非法從事廢棄物的堆置、掩埋及棄置,期間長達20年,棄置面積將近3公頃、堆疊高度高達3.5公尺,總量高達6萬餘公噸,對環境生態的危害至深且鉅。同時,葉姓負責人犯後,始終否認犯行,更卸責諉過於員工,未見悔意,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與千興公司,均按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所定最高數額科以罰金1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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