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y888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9-04-05 12:56

零售業盼國外出差免七休一

勞基法新制實施滿一周年後,批發零售業也爭取員工於國外執行職務可免七休一,即可連續工作12天。
目前僅少數行業在「時間特殊」、「地點特殊」、「性質特殊」、「狀況特殊」下,可適用勞基法第36條第4項之例外,即可免七休一。
其中,針對員工在國外出勤時可免七休一,勞動部現僅同意製造業、水電燃氣業、藥類和化妝品零售業、旅行業、海運承攬運送業、海洋水運業等適用;而媒體記者也可以國外執行採訪工作時,可免七休一。
國內從業人員達188.9萬人(受僱員工約119.1萬人)的批發零售業也將爭取員工於國外執行職務可免七休一,經濟部商業司並已召開勞資溝通會議。經濟部表示,考量批發零售業為拓展業務,經常有員工於國外進行商務行程,如拜訪客戶、調查當地商圈、視察業務及參展等,有適用免七休一需求。
此外,經濟部也將爭取電子零組件、機械設備、金屬製品、食品等11項製造業,接急單時能免七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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