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t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9-04-15 14:32

酒駕、毒駕再賴著不繳罰款 當心車輛及不動產被查封

政府近期不斷宣導「酒駕零容忍」,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指出,無論飲酒超標或是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等管制藥品駕車,均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處1.5萬元至9萬元罰款,但有不少人一犯再犯、毫無悔意,對於罰款置之不理。
對於這類案件,新北分署將會專案列管,並採取扣押存款、薪資,及查封、拍賣包括酒駕、毒駕車輛在內的動產、不動產等強力執行手段,如果義務人名下沒有財產,也會就符合拘提、管收要件的個案,向法院聲請拘提、管收義務人。
新北分署主任行政執行官王金豐說,積欠酒(毒)駕罰款的義務人,也常常不繳汽、機車使用牌照稅及路邊公有停車格停車費,新北分署將聯合稅捐及監理機關全力追查滯欠使用牌照稅及停車費的車輛,如果車主不繳清稅費,會將查扣的車輛拍賣,以抵繳稅費。
新北分署呼籲欠繳罰鍰及稅費的義務人儘速繳清稅費及罰鍰,否則一旦車輛被拖吊,除了原本積欠的稅費及罰鍰外,還必須繳清額外的拖吊及保管費,才能將車輛領回,得不償失,千萬不要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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