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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t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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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9-05-31 13:09
3.3公頃國有地種光電 保證金近900萬元
為落實蔡政府綠電裝置容量目標,財政部也提供目前閒置之國有地開放光電業者標售,目前已公告3塊國有地標的並於本週舉辦說明會,然而土地取得成本並不便宜,除了每年須繳納售電回饋金之外,更有高額履約保證金,以此次標售的3公頃台中后里為例,履約保證金即是896萬元起跳,高雄美濃及台南善化等地,也要求至少260萬元以上之履約保證金,20年後期約屆滿才會返還。
蔡總統上任後提出綠電20%、燃煤30%及天然氣50%的能源配比政策,目標於2025年達成,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近期首度公告標租國有非公用土地,供光電業者標租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使用,目前共提供台中后里、高雄美濃以及台南善化等3塊用地,並已於本周一及周四分別舉辦說明會,預計於6月18日開標。
國產署官員表示,3場說明會吸引約50家次光電廠商參與了解,招標條件包括必須須達到基本設備裝置容量下限、回饋金比率不得低於3%,租期長達20年,有意標租者更應先依照土地規格提出「履約保證金」,20年期約屆滿後才會返還。
然而依據國產署提供算式,該台中后里為3.3公頃,若換算為該標案之基本發電裝置容量,則履約保證金便將近900萬,高雄美濃及台南善化等2塊地皆約1公頃,也要求至少260萬以上之履約保證金。
3場招標說明會當中,履約保證金的設計都引發廠商不滿,認為過於沉重,據與會官員轉述,廠商認為屋頂型光電收取保證金,是因為涉及房屋損害賠償,貴得有道理,但是地面型卻沒有這個問題。
不過官員表示,20年租約期滿後,仍會有騰空地上物的成本,先行收取保證金,是為了保障屆時廠商會如期清除老舊光電板。
國產署官員表示,未來還會將持續篩選適當國有土地標租提供設置太陽光電,如果光電業者發現有適當國有土地,亦可主動向所在地所屬分署申請辦理標租,國產署會再洽台電、經濟部能源局等相關單位,確定該國有地的配電饋線狀況,進行適當審核評估是否開放標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