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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9-08-16 09:20

5名港人因侮辱五星旗 遭警方拘捕

香港警方15日晚間證實,有五位港人因被懷疑涉及在日前抗議活動中,將中共五星旗扔入海中,涉嫌串謀侮辱國旗而遭到拘捕。據香港中通社報導,這五人為四男一女,年齡介於20至22歲。香港警方還在他們的住所內檢獲涉案電腦、電話及一些衣物作進一步調查。
8月3日下午,在香港油尖旺區一帶遊行的示威者,經廣東道進入尖沙咀碼頭。幾名抗議人士隨即拆下尖沙咀碼頭附近懸掛的五星旗,並扔入海中。此一事件經媒體報導,引起大陸方面強烈反彈。
大陸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言人次日就香此事發表談話指出,此一行徑嚴重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國旗與國徽條例》,強調這已遠遠超出自由表達意見的範疇,「對此必須依法嚴厲懲處,絕不手軟」。
港澳辦稱,「公然冒犯國家、民族尊嚴,肆意踐踏『一國兩制』原則底線,極大地傷害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感情。我們對此表示強烈憤慨。我們堅決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警隊和司法機構果斷執法、嚴正司法,儘快將違法犯罪分子繩之以法。」
中共中央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也發表聲明表示,「嚴厲譴責香港極端激進分子侮辱國旗、挑戰國家主權的違法行徑」。
香港前行政長官、大陸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當日更宣布,願意懸賞港幣100萬元緝捕相關人等,並促請香港市民提供資料,全力協助緝捕。
香港警方表示,已於14、15日分別在旺角、馬鞍山、深水埗、牛頭角及黃大仙拘捕前述五人。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馬恩國大律師早前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根據大陸《國旗及國徽條例》,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汙、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國徽、區旗或區徽,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監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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