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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動保處在去(2019)年10月獲報,有民眾在台北市萬華區河濱公園放生泥鰍、淡水龜及鱉等動物,動保處循線鎖定行為人身份,約談後認定為棄養行為,祭出新台幣3萬元罰鍰,並告知其行為已嚴重對動物及環境生態造成危害,望其深自警惕、切勿再犯。
買動物來放生...犯案女子稱「幫家人祈福」
犯案的林姓女子表示,「我是為了替娘家生病的家人祈福,才會花錢去買動物放生」,林女到案說明時堅信放生動物能為家人積功德、累福報,並表示放生的動物是當天去附近市場購買所得,強調她買這些動物是正當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