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10 21:24聯合報 記者翁浩然/台北即時報導
新冠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延燒,國內出現不少必須隔離的個案,北市警局內湖分局康樂派出所廖姓巡佐兼副所長卻涉嫌洩漏確診病例個資,傳給朋友造成流出至臉書及Line群組,除遭調查究責,警察局也另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函請北市衛生局裁罰;衛生局表示,依法最高可罰45萬元。
衛生局表示,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規定,政府機關、醫事機構、醫事人員及其他因業務知悉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的姓名、病歷及病史等有關資料者,不得洩漏;將依照相關規定與事證,處理廖姓警員違規行為。
衛生局說,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64條規定,醫事人員及其他因業務知悉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有關資料的人,若違反第10條,可處9萬到45萬元罰鍰;廖的行為經行政流程確定違反第10條後,就會開罰。

北市警局內湖分局康樂派出所廖姓巡佐兼副所長卻涉嫌洩漏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個資,衛生局表示,依法最高可罰45萬元。圖/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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