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網
記者林伯驊/高雄即時報導
2020年3月30日 下午2:18
引發高雄「直播主之亂」的連千毅被起訴裁定續押後,今天上午首度出庭,他坦白說,「我認罪我是太陽會成員,但不是高雄太陽會主持人」,頻頻主動開口說要補充案情,律師葉銘進想制止也無法擋;他還自寫狀紙事先呈給法官,聲請以100萬元具保,今當庭允諾加碼捐100萬做公益,合議庭將評議後裁定。
連千毅(33歲)今天出庭時兩側頭髮明顯推高剃短,髮型顯得立體,精神狀況顯得不錯,中氣十足,一開始向法官表示「除了槍砲罪以外都認罪!」卻對檢方指控的組織犯罪、強制罪及適用兒少法加重刑期部分都有意見,出現與律師「不同調」情況,承審法官楊甯伃只好另與律師確認辯護要旨,葉銘進說,組織犯罪、持槍、教唆寄藏槍彈、強制、利用少年加入組織等應都沒構成犯罪要件。
連千毅說,槍枝部分鑑定時沒他指紋,且其他被告一開始指2把槍皆他教唆要寄藏,偵查終結又改口是別人指使,根本顛倒是非;至於組織犯罪,連千毅強調高雄太陽會只是精神號召,非實際組織,沒有幫派常務、幫規、組織名冊等,也非用犯罪手法來牟利,但他又說「我不是高雄太陽會成員,我是中央太陽會業務長,大家都以為我是高雄太陽會的人,我並沒說是,我認罪我是太陽會成員,但我不是高雄太陽會主持人。」
由於與連千毅也屬遭寵物店業者鄭又仁恐嚇的被害人,法官當庭詢問連有無意見?但連突然顯得有些怒氣說「他不和解我就不要和解」,且他的公司有很多女性員工,鄭的行為讓他心生畏懼,希望法官能將鄭「從重量刑」。
連千毅的羈押期預計4月中旬到期,他還在看守所內自行寫狀呈給法官,希望能獲交保,此事連的委任律師於開庭前也不知道;連千毅今強調,自己2017年至2019年間捐給孤兒院無數,獲得高雄市府、台南市府不少獎狀,「我對社會公益不遺餘力,不能因擦槍走火,泯滅我的愛心,我做100件好事,不能因1件壞事認定我十惡不赦!」請求法官准許具保100萬元,他更允諾要另捐100萬社會公益金。
連千毅也質疑,「整起案件是政治力的介入,高雄司法系統不會讓我交保」,並舉例慶富案的被告陳慶男詐貸50、60億,卻羈押6、7個月後就能解除禁見,另起高雄大寮殺人棄屍案的共犯也不滿120天獲交保、主嫌獲解禁見,而他涉犯的罪是10年以下徒刑,相比此兩案最重可判死刑及無期徒刑的,為何他就無法獲保,看電視新聞都受限?法官楊甯伃為此澄清「絕對依法審理不會受影響,會站第三者的角度,不會偏剖」。
連千毅去年9月間因與寵物店業者鄭又仁糾紛,導致一連串砸店、開槍風波,檢方共起訴27人,高雄地院分次開準備程序庭,鄭前幾周出庭時稱,被連在網路挑釁,基於保護親妹妹立場,才率眾去砸連的直播倉庫報復,由於連是幫派組織,「一般人會心生畏懼,但連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