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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5日 上午11:05
有網紅網購母乳試喝,並戲謔其味道和顏色,更稱「有狗味」等負面字眼,令許多正在哺乳的媽媽感到憤怒及受傷。台灣母乳協會也發出聲明,強調母乳為體液,不僅不應販售,也會讓飲用的寶寶暴露在傳染病風險之中。依據食藥署說法,母乳為體液,依法不可供他人使用,但衛福部次長薛瑞元今天在立法院答詢卻稱沒有禁止母乳交易,屬消保法管轄、非食安法。

YouTuber小玉拍攝影片、飲用母乳製成的珍珠奶茶,舉動引發外界批評。(圖取自小玉YouTube網頁)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今天上午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質詢時表示,衛福部2011年曾研議修法,將母乳納入「食品衛生管理法」(現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範,但2個月後又函釋稱母乳為體液,相關交易應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管理。
王婉諭說,直到2016年立委質詢時,衛福部又稱母乳兼具體液與食品性質,體液在「傳染病防治法」中屬於傳染病檢體,依法不可供他人使用,但食品則須符合食安法才可販售,前後說法不一。
衛福部食藥署署長吳秀梅表示,「母乳是體液」,無法按照食品製造相關規範管理,因此並未歸納為食品,買的人有疑慮,可按照消保法規定管理。
衛福部次長薛瑞元進一步補充指出,母乳是可以吃的東西,但因沒有製造商、產生母乳也不是作為商品用途,因此相關交易就是回歸到消保法規範,站在衛福部立場,不贊成交易母乳,但在法令上「沒有禁止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