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獅 發達公司經理
來源:品味生活   發佈於 2008-08-29 14:39

投保注意事項 (3) 十天猶豫期

很多人禁不起業務員的再三勸誘,拿出錢來買保險,但事後搞不清楚自己買了什麼,或是覺得不適合,可以「退貨」嗎?其實,有10天的時間可以讓客戶反覆思量,覺得不適合就可以退保或是調整保險內容。這段期間被稱為「反悔期」或「猶豫期」,是屬於客戶的「10天契約撤銷權」,只要10天內申請撤銷契約,都可以拿回首次繳交的所有保險費。
要特別注意的是,10天的起算是客戶拿到保單,簽收完「保險單簽收單」後的10天內。若是超過時間想退保,就形同於解約,拿到的是解約金,有些保單是連解約金都沒有的。
關於10天的反悔期,業務應該要告訴客戶,但有些不好的業務員怕客戶反悔,所以就不告知,有些惡劣的業務員甚至自己把保單簽收單的日期往前填,所以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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