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網
記者林宛諭/彰化即時報導
2020年5月21日 下午1:09
彰化縣42歲陳姓男子今年4月到彰化醫院就診因有肺部浸潤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狀,院方進行採檢後,建議先住負壓隔離病房等待採檢結果,但陳男卻情緒失控衝出隔離病房持滅火器與醫護人員對峙,彰化地檢署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性肺炎防治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將陳男起訴,並請法官從重量刑。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葉建成表示,這是彰化縣首例因疑似感染需隔離,卻不遵守嚴重特殊傳性肺炎防治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3條,可能造成傳染危害而被起訴案件,陳男這樣的行為當時造成醫護人員很大壓力,所以檢方希望法官從重量刑。
起訴指出,陳男是4月24日晚上8時因有流鼻水、喉嚨痛、咳嗽、味覺喪失情形而到彰化醫院掛急診,經X光檢查,發現他肺部有侵潤情形,醫生判斷有感染新冠肺炎可能性,需要先住院隔離,由陳妻先簽下住院同意書後,即依新冠肺炎作業流程以推輪椅方式讓陳使用專用電梯與路線送至負壓隔離病房。
當醫護人員以電話向在病房內的陳男解說採檢及住院注意事項等,陳男突情緒激動,並在電話中向陳妻說「寧可從負壓病房跳下去,也不要住院」,即開始搖動病房內的監視器,還跑出病房,拿起滅火器和陳妻對峙,作勢要砸消防設施,在醫護人員不斷勸說下才再進去負壓隔離病房。
醫生重新評估陳男狀況及其不願配合隔離可能導致傳染等更大危險,決定讓陳男先返家自行隔離,就在陳妻在辦理相關手續時,陳男又因不耐久候,再次失控扳開負壓隔離病房的艙門又離開隔離病房,拿起走廊的滅火器,衝進電梯內,持滅火器要砸醫護人員,並經院方通知警方前來處理後,最後當天即讓陳男返家隔離。
事後陳男二採均是陰性,在家隔離完14天,不過檢方認為,陳男不顧其可能是新冠肺炎患者不按規定隔離,在醫院內走廊和電梯內移動,可能造成擴大傳染,汙染醫療環境,讓醫護人員陷於風險中,此時正值防疫嚴峻時刻,陳男不知尊重 醫護人員專業判斷,也不知負壓隔離病房是何等珍貴醫療資源,還對醫護人員有暴力舉動,且犯後毫無悔意,因此請法官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