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靓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20-07-25 07:27

前經紀人告張栢芝違約討4800萬 反遭揭穿「詐騙黑歷史」

鏡週刊Mirror Media



文|梁僑恩
2020年7月24日 下午6:30





張栢芝被前經妃人余毓興告上法院,指控張栢芝違反合約,要求歸還片酬及作出賠償。(翻攝自張栢芝微博)


2011年與謝霆鋒離婚,獨自撫養2個兒子Lucas、Quintus,以及去年才又生下的小兒子Marcus的「單親媽媽」張栢芝,近年戲約很少,收入來源多靠著上對岸綜藝節目及自家品牌生意,但日前她卻降價6000萬港幣(約2.27億台幣)蝕讓豪宅,看來經濟狀況堪慮。但今(24日)又爆出她遭前經紀人余毓興控告違約,收了4800萬台幣片酬卻未履行承諾拍攝電影,如今要求她歸還片酬並賠償損失。
據《東網》報導,張栢芝跟前經紀人余毓興在2011年簽下8年「全球獨家經理人合約」,當年余毓興先預付張栢芝4000萬港幣(1.5億台幣)的片酬,要她拍4部片,隔年又加簽2部電影合約。如今余毓興先指控張栢芝並未履行2部電影的拍攝工作,要求她歸還已經收取的276萬元港幣(約1040萬元台幣)。
其經紀人公司AEG娛樂亦指張栢芝違反2014年與他們簽的「補充合約」,要求張栢芝退回已收取的1000萬港幣酬勞,還要她交代2015至2019年之間的演藝相關收入,並對違約行為造成的結果做出賠償,總額高達1276萬港幣(約新台幣4800萬)。
對於前經紀人之控訴,張栢芝的粉絲組織「張栢芝中文網官方微博」在微博聲援表示:2013年該「AEG新亞洲娛樂公司」就已被清盤,業務全面停止,所以「所謂的」前經紀人余毓興早已辭職,2014年余毓興又涉及偽造公章合同進行詐騙,且余毓興已捲款跑路,希望媒體確認事實後再做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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