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z88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20-09-14 09:14

管中閔:教部把大學當幼稚園

大專院校教師升等制度,根據現行法為大學自治範圍,由各校教評會選任外審委員進行審查,不受外界干涉。但教育部近日上網預告修法,擬規定學校教評會不得單以投票推翻外審結果;且校方若教師資格審定辦理不善,教育部有權出手指定代審機構,引發大學校長跳腳,台灣大學系統三校校長甚至罕見聯名批評教育部無視大學自治。

包括台大校長管中閔、台師大校長吳正己、台科大校長廖慶榮聯名投書本報,指大學教師責任包括研究、教學及服務,三者缺一不可;長久以來,學校教評會都是以這三項成績綜合判斷投票審定教師升等資格,外審委員主要關注教師研究表現,與教學、服務無關,教評會的投票效力應高於外審結果,直指教育部修法已干涉大學自治。

管中閔昨受訪表示,教育部指定代審機構,已踰越大學自治精神,「這是把大學當成幼稚園」。教師升等及任用,決定一所大學的特色,若學校制度出問題,應協助矯正學校作法,而非寄望外部機構可代為審查;法規勿因噎廢食,為了少數學校濫用制度,賠掉我國大學自治。

根據大法官釋字第三百八十號理由書,大學內部組織、教師聘任及資格評量,為大學自治權限,應杜絕外來的不當干涉。根據現行法,大專校院教師升等制度,開放各校自訂規章,包括評量方式、程序、申訴救濟制度,納入校內章程並公告即可。

不過,因部分學校制度不健全,高教工會曾撰文指出,升等審查制度可能成為學校高層打壓異己的手段,例如常見有校長或院長,架空教評會的法定權力,親自選任外審委員;或是外審委員做出決策後,學校教評會卻又不滿結果,而要求外審委員重新評分,甚至投票推翻外審結果,爭議頻傳。

教育部為此大動作修法,今年七月預告「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修正草案,要求大學建立教師資格審查「自我評核機制」,教育部將不定期查訪各校,若學校未依規定辦理審查,屆期未改善,教育部可追究人員責任,且扣減學校獎補助及招生名額。校方若教師資格審定辦理不善,教育部也有權出手指定代審機構。

草案還明定,學校教評會須尊重外審結果,除非提出證據能動搖審查結果的可信度及正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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