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網
記者賴佩璇/台北即時報導
2020年9月14日 下午1:40
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集體收賄案,立法院將於9月18日開議,而民進黨籍蘇震清等4名現任立委仍在押。據悉,辦案團隊早已沙盤推演,認為4人收押是經法院裁准,程序合法無疑,即使逾開議仍羈押依然合法;至於若向法院聲請延押,或是起訴後法院召開移審庭,須由法院斟酌是否向立法院詢問許可。
目前全案共有立委蘇震清、陳超明、廖國棟及助理共9人收押禁見,時代力量前黨主席徐永明以80萬元交保。北檢為方便個別檢察官各自實施調卷、傳喚、搜索等偵查手段,臨時編列「端股」統一事權,以利支援辦案。
檢調追查,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陳唐山、徐永明等5名現、前任立委,涉嫌長期透過白手套、「是知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收賄,替太流前董事長李恆隆爭奪SOGO經營權;另查出現任立委趙正宇也透過郭收賄,涉貪汙罪。
檢調查出,李恆隆透過郭克銘當白手套,以「借款」、「捐款」、「政治獻金」、「出席費」、「公關費」等名義行賄,由於李恆隆以被害人之姿現身,並辯稱雙方的款項都是「借貸關係」。
不過,李恆隆經過辦案團隊多次提訊,日前已全數坦承犯行,且因患有腎功能衰竭經腎臟移植手術,經台大醫院診斷發現新病灶,且手術風險極高,應儘速住院由原專科醫師進行手術,於是委由律師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法院於上周五裁准。
7月31日,檢方大舉搜索約談前、現任立委及辦公室主任、助理多人。聲請羈押禁見後,法院馬拉松式開庭審理,於8月4日裁定蘇震清、陳超明、廖國棟收押禁見,而趙正宇原本以100萬元交保,經抗告發回重裁,台北地院於8月8日裁定收押禁見。
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8項規定,「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在會期中,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憲法第74條之規定,停止適用。」4人押期將屆滿,而立法院將於9月18日開議。
據悉,檢察長周章欽與辦案團隊多次為立委案開專案會議,早已沙盤推演,認為正在收押的4名立委,由於7月底搜索約談時非會期期間,且法院裁定羈押程序合法,所以即使逾立法院下會期開議時間仍然收押,依然合法。
至於如果檢方向法院聲請延押,或是起訴後法院召開移審庭,法官開庭後若認為有羈押之必要,須由法院斟酌是否向立法院詢問許可,而立法院要召開院會或是以任何形式討論決議回覆,由立法院自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