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靓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20-12-24 06:00

新冠肺炎發病10天後幾無傳染力 指揮中心擬放寬染疫者「發病超過1個月、症狀緩解」可回台

2020年12月23日


多項實證研究證實,新冠肺炎確診者發病10天以上幾無傳染力,指揮中心專家會議建議放寬海外染疫者回台條件,發病至登機超過1個月、症狀緩解即可回台。不過,此專家建議尚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拍板。另外,專家小組24日將開會討論,確診者解除隔離條件。

指揮中心專家會議建議放寬海外染疫者回台條件,發病至登機超過1個月、症狀緩解即可回台。(擷取自疫情指揮中心)
台灣自12月開始執行秋冬防疫專案,海外國人若要返台必須有新冠肺炎核酸檢驗證明;且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針對海外染疫者也有明確返台規定,需符合發病日至登機日已超過2個月,且症狀已緩解或距發病日已達10天,且取得2次核酸檢驗陰性證明(須間隔至少24小時採檢)。
但因秋冬專案要求入境者提核酸檢驗報告,也遭質疑此舉是「放生」海外染疫者,讓生病的人無家可回。
指揮中心日前召開專家諮詢會議,會中決議,放寬海外染疫者回台條件,將現行需符合「發病日至登機日已超過2個月,且症狀已緩解」改為「發病日至登機日已超過1個月,且症狀已緩解」。
有鑑於可能有愈來愈多海外民眾需要返國,也確實可能有確診者有需求,且許多實證數據顯示,確診者發病超過10天就幾乎沒有傳染力,專家決定保守而為,縮短2個月的期限,但仍要求需發病滿1個月才能回台。
記者下午也在指揮中心疫情記者會提問,指揮中心多次宣稱,就算染疫,只要經過14天檢疫應無傳染力,若再加上7天自主健康管理,更為保險,若在社區也無須擔心。但已知的確診者在醫院必須二採陰才能出院,現在有些確診者並無症狀,有些人甚至已有抗體,研判在時陰時陽狀態,卻因無二採陰不能解隔離,標準並不一致。
指揮中心專家諮詢小組召集人張上淳表示,確實有些住院的確診者無症狀或基本上是輕症。有關入院確診、還帶有病毒者還是需要二採陰才能解隔,專家諮詢小組中確實有些委員也提到這個議題,24日將開會討論,確診者解隔條件,有共識會再說明。
張上淳會後接受記者採訪時也說,確診者若有抗體,也不能百分百說沒有傳染力,要討論確實要考慮很多面向,可能要很多條件一起搭配處理。如海外確診者要回台須「滿1個月」的條件,也是可參考的方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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