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8日
中部一名江姓男子已有3次酒駕紀錄卻不知悔改,竟又因酒駕遭判刑6月併罰金10萬,得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若不想坐牢須繳交共28萬罰金,他不服提起上訴,向法官哭窮稱家有60歲老母要養、收入又不穩定,實在無力負擔罰金求從輕發落,但仍遭台中高分院法官打臉駁回!

江男向法官哭窮稱家有60歲老母要養、收入又不穩定,實在無力負擔罰金求從輕發落,但仍遭台中高分院法官打臉駁回!(圖片翻攝Google地圖)
據《ETtoday》報導,江男去年12月又因酒駕被送辦,一審法官更查出其已有3次酒駕紀錄,認為未能記取教訓,加重判刑6月併罰金10萬,得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若不想坐牢須繳交共28萬罰金。
江男不服提起上訴,先是稱自己因酒駕破相留疤相當懊悔,再向法官哭窮稱家有60歲老母要養、收入又不穩定,實在無力負擔罰金求從輕發落,但法官認為已給3次得易科罰金機會仍無法警惕,因此悍然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