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麟洋配透過經紀人接悠遊卡代言,恐違公務員服務法,土銀呼籲,經紀公司若為兩人利益著想,代言應告知土銀依法進行,不容因經紀人誤判造成兩人違法。(悠遊卡公司提供)
(中央社記者吳佳蓉、賴于榛台北25日電)對「麟洋」透過經紀人接悠遊卡代言,恐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土銀晚間表示,銓敘部已放寬相關代言規範,經紀公司若為兩人利益著想,代言應告知土銀依法進行,不容因經紀人誤判造成王齊麟、李洋兩人違法、受到傷害。
「聖筊兄弟」王齊麟、李洋於東京奧運勇奪羽球男雙金牌,人氣水漲船高,各方代言邀約不斷湧入,但因兩人隸屬土銀羽球隊,具國營事業員工身分,受公務員服務法規範,原則上不能代言或參與商業活動。
為解決國營事業運動員代言問題,財政部、銓敘部聯手研議尋求解套方式。銓敘部18日發布解釋令,放寬土銀等公營事業可以策略聯盟方式,指派所屬員工出席合作範圍內的商業活動,所得收益也可分潤給公務員,讓「麟洋」兩人可以在符合法令規範下順利代言。
不過,代言爭議餘波盪漾,根據周刊王報導,「麟洋」早有經紀人,為中華全民羽球發展協會理事長吳宜倫,吳宜倫2020年底成立麟洋國際體育顧問公司,並為兩人接下悠遊卡公司代言,恐害兩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