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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2-15 09:43

政院修財劃法,所得稅收分配由10%降為6%

政院修財劃法,所得稅收分配由10%降為6%
2009/12/15 07:41 時報資訊
【時報-各報要聞】為解決5都改制後的財政問題,行政院昨天由副院長朱立倫親自主持財劃法修法會議,原本財政部規劃未來包括營業稅及菸酒稅的全數,及所得稅1成撥給地方,但因健保費將改由中央全數負擔,會中決議所得稅分給地方比例降為6%,約減少300億元,以填補健保支出。
明年底將舉行直轄市長選舉,但截至目前攸關5都改制的「財政收支劃分法」新修正版本仍未送出行政院,依照改制期程,立法院務必在99年上半年通過財劃法修正案,才趕得及編列100年縣市改制後的預算,行政院已加緊腳步審查,昨天由朱立倫坐鎮主持修法工作,重新分配5個直轄市及縣轄市財源。
依照現行財政收支劃分法,直轄市獲得的統籌分配款占43%,其他縣市39%、鄉鎮市12%,其餘6%為特別統籌分配款。昨天會中敲定以公式入法取代比例入法,未來直轄市獲配財源是以高雄市平均每位市民統籌分配款金額為基準,換算出來即為15,887元乘以人口數作為保障門檻,升格的縣市獲配財源不得低於此基準線,未升格縣市的財政狀況,在採取公式入法後也以財源只增不減為原則。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崔慈悌、王信人/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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