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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武 發達集團財務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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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2-27 21:22
台法明年2月起於WCPFC公約公海相互登檢
【中央社╱台北27日電】 2009.12.27 02:49 pm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表示,法國已向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 (WCPFC)提出通知,明年2月2日起,將與台灣在WCPFC公約水域內公海相互登船檢查。
漁業署說,連同之前的紐西蘭、庫克群島、美國及日本,台灣明年2月2日起,共將與5個國家在WCPFC公約水域的公海相互登檢。
漁業署指出,依據WCPFC第06-08號決議公海登臨檢查程序規定,台灣在中西太平洋公海作業的鮪漁船,無論是鰹鮪圍網漁船、100 公噸以上大型鮪延繩釣漁船,或是100噸以下小型鮪延繩釣漁船,倘在WCPFC公約水域的公海遭遇上述國家合格登檢船登檢時,船長應於確認合格登檢船後,配合登船檢查。
漁業署提醒,漁船應備妥漁業執照、漁獲報表及作業日誌等文件,接受檢查員登船檢查,同時要通報海巡署及漁業通訊電台轉報漁業署。
漁業署補充,在中西太平洋作業的鮪漁船應遵守鮪類保育管理措施,包括在船上備妥授權捕魚許可文件,漁船應裝設船位監控系統(VMS)並正常運作,應詳實填寫作業情形紀錄表,嚴禁對鯊魚割鰭棄身,以及船上鯊魚鰭與鯊魚身比例不大於5%。
此外,船上應裝設避鳥繩,避免意外捕獲海鳥,並備妥剪線器、抄網、除鉤器等工具,以釋放意外捕獲的海鳥或海龜等。
漁業署提醒,若不配合上述國家合法登檢,或登檢時被查出違規者,將遭到處罰,甚至被列為WCPFC組織非法、無報告、未管理(IUU)漁船;對於被列入IUU名單的漁船,政府將不允許其繼續作業。
【2009/12/27 中央社】@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