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武 發達集團財務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1-02 17:40

採認大陸學歷 教部重申醫事學歷不開放

【中央社╱台北2 日電】 2010.01.02 03:05 pm
教育部今天表示,採認大陸學歷與陸生來台就學政策,在去年舉辦多場公聽會,歸納出5 項爭議;並再度重申現階段不採認大陸地區高等教育醫事學歷,學歷追溯採認部分仍須再研議。
教育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為廣徵社會對大陸學歷採認及招收陸生來台就學的意見,凝聚共識,去年12月10日至23日在全國17個縣市辦理公聽會,由於民眾反映上班或上課時間無法參與,因此去年12月26日在北、中、南各加開1場公聽會,總計20場公聽會。
教育部表示,整理歸納出5 項爭議,包括醫事學歷採認與否、學歷追溯採認與否、大陸學歷採認學校範圍、陸生來台影響國人就業 (含打工) 機會,以及陸生來台就學期間管理方式。
針對5 項爭議,教育部重申,現階段不開放大陸地區高等教育醫事學歷採認;學歷追溯採認部分已邀集相關部會、學者及法學專家等召開會議討論,此項議題屬高度政治性議題,仍須妥善規劃,並凝聚共識。
至於大陸學歷採認學校範圍,教育部表示,初步研議以985 工程的38所學校(扣除國防科學技術大學)及增加北京體育大學、中央音樂學院、中央美術學院等大學。
教育部表示,依現行規定,陸生在學期間不得從事專兼職工作,否則即屬「非法行為」,須限期離境或強制出境;同時陸生畢業或就學事由消滅後,依法須返回大陸,不能留在台灣就業,陸生依法也不能報考公務人員考試與專技人員考試。
教育部承諾,建立明確標準作業程序 (SOP)與配套措施,避免陸生在台非法滯留、就業或打工。
【2010/01/02 中央社】@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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