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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5-02 06:37

獲乾貯運轉執照 核一燃料終可移出

2025/05/02 05:30  
核安會昨表示,已核發核一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運轉執照。(資料照)
〔記者楊媛婷/台北報導〕隨著核一廠依法除役,台電今年一月廿日依規定提出核一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運轉執照申請,核安會昨表示,已核發該設施運轉執照,該室外乾式貯存設施啟用後,台電可依規劃陸續將核一廠反應器爐心內燃料全部移出,有助推進除役作業。
核安會說,台電去年十二月十八日完成核一廠室外乾貯設施熱測試作業,又於今年一月廿日依放射性物料管理法規定,提出設施運轉執照申請案送核安會審查,核安會完成程序審查確認申請文件內容完備後,今年二月六日同意受理審查。
核安會表示,為周延安全審查作業,邀集輻射防護、環境保護、結構土木、地質水文、熱傳分析等領域專家學者與核安會人員共同組成審查團隊,依據我國法規及參酌國際間相關工業標準進行審查;審查團隊共提出三七七項審查意見,歷經三回合審查討論,確認台電已就各項審查意見澄清說明,於今年四月廿九日經核能安全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決議,同意核發核一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運轉執照。
為做好乾式貯存設施營運安全管制作業,核安會指出,已建立相關安全檢查作業程序,未來設施營運期間,將嚴格執行檢查工作,監督台電落實自主品質管理,確保用過核子燃料運貯作業安全,為民眾做好安全把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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