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2929 發達集團總裁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5-03 05:45

防中貨洗產地 財部:輸美報單未填是否MIT 不予報關

2025/05/02 21:23  
財政部關務署修正「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要求輸往美國貨物須填報是否為台灣產製。(記者鄭琪芳攝)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配合經濟部貿易署公告5月7日起輸往美國的我國產製貨品應檢附「輸美國貨品原產地聲明書,財政部關務署修正「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要求輸往美國且報單類別屬G3、G5、D5、B8、B9,應於出口報單「主管機關指定代號」欄位填報是否為台灣產製,屬我國產製填報「YT」,非我國產製者填「NT」;貨物輸出人或報關業者未依規定填報,海關不予受理報關。
關務署說明,為避免延宕出口通關,請報關業者受委託申報符合上開公告條件的報單,請先取得貨物輸出人提供的聲明書正本後,才能於出口報單填列指定代碼向海關申報。海關核定通關方式為C2(文件審核通關)及C3(貨物查驗通關)者,貨物輸出人應檢附聲明書正本辦理通關。通關方式為C1(免審免驗通關)者,海關將透過資訊系統以錯單或應補辦事項A59訊息,通知輸出人於3日內檢送聲明書至出口地海關,未依規定提供者,將予以裁罰。業者若涉具結聲明不實,將依規定移由貿易署處罰;若涉有刑事責任,依法告發。
關務署呼籲,為積極防杜其他國家貨物透過台灣違規轉運規避美國加徵關稅,請輸出人配合辦理相關輸美報關新措施,若輸出人委託報關業者代為申報,請務必於報關前依貿易署公告,先行填妥聲明書並簽章,以利報關業者申報「YT」或「NT」代碼。為利查詢,關務署網站提供「海關防杜違規轉運資訊專區」,歡迎廠商多加利用。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