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6-18 16:48

朗齊生醫* 公告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調整現金增資發行股數及繳款期限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6876)朗齊生醫*-公告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調整現金增資發行股數及繳款期限1.事實發生日:114/06/182.公司名稱:朗齊生物醫學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一、本公司現金增資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03月19日金管證發字 第1140335350號函核准生效在案。二、鑒於近期國內資本市場受國際重大事件影響出現劇烈波動,並綜合 考量股東權益及公司整體利益,業經董事會於114年06月13日決議調 整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股數,自30,000,000股調整為13,224,794股一案,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06月18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48375號函 同意備查。6.因應措施:因調整現金增資額度,對於已繳納本次現增案股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等可能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之補償方案如下:一、適用對象:已繳納本次現增案股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等。二、申請期間:自公告日(含)起至114年06月25日止。三、申請方式:對於公告前已繳納本次現增案股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等, 如已無認購意願者,請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暨繼續認購聲明 書」加蓋股東原留印鑑(新戶須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 本),於申請期間截止日(114年06月25日)17:00前送(寄)達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台 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提出申請,逾期未送(寄) 達或上列文件未備齊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四、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 (1)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前已繳款本次現增案股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等, 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 下:認購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 ×利率(註1) /365】。 註1:利率係以補償方案公告日臺灣銀行之一年~未滿二年定期儲蓄存款 牌告固定利率計算之。 註2:應退還之已繳股款以新台幣元為計算單位,元以下無條件進位至 元為止。實際退款日期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2)本次應付款項將以郵寄支票或匯款方式支付,匯費、支票處理費,由公司 負擔。五、對於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等要求退還之股款暨原認購股數,本公 司將洽特定人承諾悉數認購,並負責退還原繳款者所繳款項及支付應計利息。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一、承諾書 朗齊生物醫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114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  普通股乙案,業已取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03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  1140335350號函准予申報生效在案。茲考量近期國內資本市場受重大國際事件 影響出現劇烈波動,並綜合考量股東權益及公司整體利益,為使本次增資順利 募集完成,董事長經114年06月13日董事會決議授權,調整本次現金增資股數 額度為13,224,794股,並因應特定人申請參與本公司114年第一次現金增資之 作業時間考量,恐未能於原訂之特定人繳款期間114年04月22日至114年06月 18日完成,為給予特定人充裕作業準備時間,擬申請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至 114年06月30日止。 本公司上述申報本次現金增資案調整股數之相關作業,預期對原股東、員工 及認股人等權益應尚無重大影響,然若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等依法提出合 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立承諾書人承諾願將依法對因此而致權 利受損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等負賠償責任。 立書人:陳丘泓二、本公司於114年06月18日收到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備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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