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7-02 16:14
陸人行:8月起現金買黃金等逾10萬人幣需申報
2025-07-02 16:13:40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綜合港媒及陸媒報導,中國反洗錢監管持續升級中,中國人民銀行近日發布《貴金屬和寶石從業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規定從業機構若展開10萬元(人民幣,下同)及以上或等值外幣現金交易,應當履行反洗錢義務。《辦法》自今(2025)年8月1日起實施。
《辦法》主要要求,從業機構若發現客戶單筆或日累計金額10萬元及以上或等值外幣現金交易,應於交易發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提交大額交易報告。
《辦法》明確表示,從業機構是指在中國境內依法從事貴金屬和寶石現貨交易的交易商。貴金屬是指黃金、白銀、鉑金等及其鑄幣、標準條錠、製品、中間產品和精煉後的原材料等;寶石是指鑽石、玉石等天然寶石的各類原材料及首飾、製品實物形態。《辦法》要求的轄區內貴金屬和寶石從業機構包括上海黃金交易所、中國黃金協會、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上海鑽石交易所等會員單位或成員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