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2929 發達集團總裁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7-09 09:21

大展違反投顧法規 遭金管會糾正及60萬罰鍰

2025/07/09 08:24
   

金管會開罰大展投顧糾正及60萬元罰鍰。(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金管會今天對國內投顧公司開出一張罰單。據指出,由於大展投顧朱姓業務人員,有多項違反投顧法令之規定,包括:以本人帳戶買賣與所管理之全權委託投資帳戶相同之股票,並且未向公司申報交易之情事等;在「公司」部分,金管會處以糾正及新台幣60萬元罰鍰,在「人員」部分,金管會命令大展投顧,停止全權委託投資經理人3個月執行業務。
對此,金管會說明,本次裁罰缺失項目:包括第一、大展投顧所屬朱姓人員,自2024年5月9日擔任全權委託投資經理人時起,有以本人帳戶買賣與所管理之全權委託投資帳戶相同之個股;第二、2023年3月13日至2024年5月8日擔任研究部業務人員,與全權委託投資部門買賣執行人員期間,有於30日內以本人帳戶買賣相同股票;第三、為全權委託投資帳戶執行與完成某種股票買賣前後7個營業日內,以本人帳戶為相同個股買賣,且未向公司申報交易;第四、大展投顧未依所訂內部控制制度執行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投資與交易流程相關作業等缺失,核已違反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相關管理法令。
對此,金管會表示,本案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2條予以糾正,及依同法第111條第7款罰鍰新臺幣60萬元;另外,經審酌違失情節,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4條規定,命令大展投顧停止全權委託投資經理人朱姓人員3個月執行業務。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