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董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品味生活   發佈於 2025-08-16 11:22

勞保暗藏三大陷阱?不懂就等著年資被充公 達人:別讓早知道成為永遠的遺憾

勞保暗藏三大陷阱?不懂就等著年資被充公 達人:別讓早知道成為永遠的遺憾
  • 2025.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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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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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商時報  陳彥綺

《勞工保險條例》及其施行細則中,其實隱藏著三大致命陷阱。圖/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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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勞工朋友深信,勞保是自己一生的「保護傘」,只要持續投保,就能在關鍵時刻獲得保障。然而,《勞工保險條例》及其施行細則中,其實隱藏著三大致命陷阱,一旦踩中,不僅權益全失,甚至可能讓多年繳納的保費與年資瞬間化為烏有。勞保達人張秘書提醒,這些問題多數勞工並不知情,等到發現時,往往已喪失請領權利,只能徒留遺憾。
張秘書在YouTube發布影片時表示,雖然勞保立法目的在保障勞工,但條文細節中暗藏不利規定,不少人因不熟悉法規而錯失權益。而其中在《勞工保險條例》中就有3大雷區。
他指出,第一個陷阱來自時效限制。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30條,所有勞保給付的請求權,都必須在「自得請領之日期」起五年內行使,逾期即自動消滅。
所謂「自得請領之日」,是指發生事故或符合條件的當天,例如家屬死亡給付,就是配偶、父母或子女過世的日期。若拖到五年後才申請,不論理由多充分,都無法再請領;另外,這個5年的請求時效同樣適用於勞基法下的權利請求,例如,要向雇主請求因為高薪低報所減少的6%勞工退休金,也僅能追溯最近五年,超過五年以上的權利損害,也無法追討。
第二個陷阱,則針對單身或無直系親屬的勞工。《勞工保險條例》雖在第65條規定遺屬給付的順序包括孫子女與兄弟姐妹,但施行細則卻要求,若受益人為孫子女或兄弟姐妹者,必須檢附「受撫養證明」。換句話說,若單身勞工的父母與祖父母早已過世,兄弟姐妹又未受其撫養,那麼他辛苦繳交多年的勞保費,在身故後將全數被充公,沒有任何家屬能繼承。
第三個陷阱藏在「保險有效期間」的限制中。依《勞工保險條例》第63條規定,死亡給付必須發生在加保期間才能請領。若因離職、轉職而有一段勞保空窗期,恰巧在這段期間內不幸過世,即便累積了多年勞保年資,也一毛錢領不到。唯一的例外是,若當時已符合老年給付請領資格,遺屬仍可領取差額金或年金,否則年資一樣歸零。
張秘書強調,這三大陷阱在現實中讓許多勞工蒙受重大損失。要避免成為下一個受害者,不僅要熟讀法條與施行細則,更應在未具備老年給付資格前,避免中斷勞保,並定期檢查投保薪資與身分,確保保障不會在不知不覺間消失。
※免責聲明:文中引述之專家觀點、內容分析、個股基金僅供參考,僅為專家意見,並非投資建議,亦不代表本社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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