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26 05:30

交通部次長陳彥伯列席,談判底定後一定會對外說明,但不管美規或歐規,都得符合「台規」。(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蔡昀容/專題報導
我國車輛安全檢測基準多參考「歐規」標準,加上非總代理進口的美規車,多得申請「少量車輛型式安全審驗」,有數量上限制,這也成為台美談判時,美方要求調降美製車關稅外,也要排除的非關稅貿易障礙。交通部強調,談判底定後一定會對外說明,但不管美規或歐規,都得符合「台規」。
若自行進口「外匯車」、「水貨車」,上路前必須要經過車測中心的安全審驗、噪音、污染及耗能等四大項目檢測,其中就包括尺度規格限制、安全帶規定、胎壓系統測試,都得符合台灣法規;而APEC會員國都以歐規為主要參考標準,我國也是一樣。
各國車安法規大致分為歐規及美規體系。多數國家參考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UNECE法規,走歐規車體系,例如歐洲國家、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會員的澳洲、日本、中國等;美國、加拿大等極少數國家則採用美國聯邦車輛安全標準(FMVSS),為美規車體系。
台灣是APEC會員,車安法規走歐規車體系,未限制歐規車進口數量;但國內仍有美規車愛好者,交通部二〇〇八年起以「數量管制」方式,限量開放美規車進口。
同一申請者、同一年度、同車型規格的美規車進口配額,二〇〇八至二〇一二年,從二〇〇〇輛逐年遞減至二〇〇輛,二〇一三年調降至一五〇輛,二〇一八年調降至一〇〇輛,二〇二三年調降至七十五輛迄今。交通部統計,美規車近年實際進口量,二〇二〇年有三〇八輛,二〇二三年一輛,其餘各年都掛零;但美國地區產製的歐規車,每年約一.〇六萬輛至一.七四萬輛。
交通部政務次長陳彥伯表示,交通部與行政院保持密切聯絡,掌握談判狀況,談判尚在進行;他也強調,車輛如要進口台灣,一定要符合我國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