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2929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11-28 05:42

財部公告》中啤酒、鋼品傾銷 最高課稅51.94%

2025/11/28 05:30  
財政部公告對中國啤酒及特定熱軋扁軋鋼品課徵反傾銷稅。(關務署提供)
〔記者鄭琪芳、林菁樺/台北報導〕財政部昨公告對中國產製進口啤酒及特定熱軋扁軋鋼品課徵反傾銷稅,並溯自七月三日實施,為期五年;其中,中國啤酒反傾銷稅率為十九.一三%至五十一.九四%,部分涉案貨物回溯至四月四日課徵,這是我國首度動用「回溯條款」;中國特定熱軋扁軋鋼品反傾銷稅率則為十六.一%至二十.一五%。目前我國課徵反傾銷稅案共十二案,其中十案有中國貨品涉案。
中鋼董事長黃建智表示,中鋼也密切關注中國等其他鋼品如冷軋、電磁鋼等是否有不合理的進口量,持續蒐集資料。
財政部關務署說明,中國啤酒及熱軋鋼品反傾銷稅案,自七月三日起臨時課徵反傾銷稅,經財政部及經濟部最後認定涉案廠商確有傾銷情事,對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且無充分證據顯示採行反傾銷措施對國家整體經濟利益有明顯負面效果,因此決議對涉案貨物課徵反傾銷稅。
根據財政部公告,中國百威雪津啤酒、百威雪津(漳州)啤酒、百威(武漢)啤酒及百威東南銷售公司,課徵反傾銷稅三十一.三%;麒麟啤酒(珠海)稅率十九.一三%;其他製造商或出口商稅率五十一.九四%。至於中國熱軋鋼品,寶山鋼鐵、寶鋼湛江鋼鐵、上海梅山鋼鐵課徵反傾銷稅十六.一%,其他製造商或出口商稅率二十.一五%。
關務署表示,中國啤酒反傾銷稅案,因部分進口商明知或可得知國外出口商正進行傾銷,且於短時間內大量進口致損害我國產業,可能嚴重破壞反傾銷稅救濟效果,決議回溯課稅,即對四月四日至七月二日(臨時課徵反傾銷稅前九十日內)進口的中國啤酒課徵反傾銷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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