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20 05:30

金管會統計,今年前11個月金融罰鍰金額,創下2016年以來的「次低紀錄」。(資料照,記者王孟倫攝)
根據金管會統計,今年前11個月金融罰鍰金額,創下2016年以來的「次低紀錄」。外界有質疑,會不會是監理機關不夠強硬、把關不嚴謹,導致罰單金額才會變少;但實際上,金融裁罰是依照個案缺失情節,由主管機關依法審酌開罰,必須「有憑有據」,要讓被裁罰的業者「心服口服」,畢竟又不是菜市場買菜可以喊價,且「裁罰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今年即將結束,業界也關注金融三業的裁罰金額變化。2025年截至11月底為止,金管會對金融三業(銀行、保險、證券期貨)及上市櫃公司的裁罰金額,累計為1億7148萬元;雖然今年還沒有結束,但只要沒有出現重大變化,今年裁罰金額已確定超越去年的「最低」,也就是2016年來的「次低」。
裁罰金額無論是「新低」或「次低」,都代表近年來罰單處於低水位狀態。行政裁罰案會有「時間上的落差」,這也會導致在計算上的誤解,因為「案件發生時間」並不等同於「金管會開罰時間」。舉例來說,一個案子從爆發到開罰,通常會相隔6個月以上,甚至相隔到一、兩年都有,像是過去銀行理專A錢挪用,等到案情釐清,都需要等上一大段時間,簡單來說,去年裁罰的案件,不代表都是去年發生的事情。
而要強調的是,儘管金融業今年裁罰創次低,但這不代表主管機關的監督管理就可有放鬆的空間,反而該加強嚴格監管、該緊盯的都必須持續,以確保金融市場的健全與穩定。(王孟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