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2929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12-23 05:38

國產署公告首批國有地標租造林 權利金底價每公頃3萬元

2025/12/22 18:27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為響應政府2050淨零轉型政策及活化閒置國有非公用土地,財政部國產署將於12月26日公告3處國有地標租作造林使用,包括花蓮縣光復鄉、台中市清水區等、台南市新化區共3處閒置國有農業用地,面積合計74.96公頃、權利金底價合計224.8萬元,標租與具林業專業的公司法人執行造林及相關經營工作,並可申請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預計明年年2月24日開標。
國產署指出,花蓮縣光復鄉3宗、面積合計25.32公頃,訂約權利金底價75.9萬元;台中市清水區等8宗、面積合計20.04公頃,訂約權利金底價60.1萬元;台南市新化區1宗、面積合計29.6公頃,訂約權利金底價88.8萬元。
國產署表示,已整合同一縣市每宗0.5公頃以上現況非成林的國有閒置農業用地辦理公告列標,國內公司營業登記項目有「造林業」且無停業登記情形,可參加投標,但不允許共同投標,並以訂約權利金競標(底價每公頃3萬元) ,年租金則以申報地價總額1%計收。租賃期限10年,承租人得申請換約續租3次,租期最長可達40年,但承租人不繼續使用時,應申請終止租約返還土地,不得轉讓租賃權。
國產署說明,得標廠商應自起租日起算2年內開始苗木種植作業,並得視其經營需要,向標租機關申請發給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申請自願減量專案意向書後,向環境部提出自願減量專案,取得減量額度,依租約約定的分收比例10%分配減量額度給國產署。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