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2929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6-01-31 03:22

風電商意見聽到了!能源署︰3-3風場選商做3大調整

2026/01/30 18:20  
能源署今公布離岸風電3-3選商機制調整。(記者林菁樺攝)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開發商意見聽到了!經濟部能源署、產發署於今(30)日邀集開發商、供應鏈業者就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3期選商機制提供意見,官方做出三調整,包括ESG分數調整為15分,並新增「能源韌性」評分項目與新增「容量擴充」機制,申請人最高可再擴充一倍容量開發;另外,延長售電獎勵年限至多總計延長5年。
能源日前公布離岸風電3-3選商機制,選商採「積分」,實績技術約35分,業者財務能力30分,專案執行能力包括申請案執行程度與ESG規劃則佔35分,今與業者溝通後,專案執行能力總分35分未有變動,而是ESG與專案執行程度調整,主要是ESG調整為15分,專案執行程度也改為15分,另外新增能源韌性評分項目,配分為5分,其評分原則包含風場妥善運作及能源韌性等項目。
此次還特別規劃於區塊開發第3期納入容量擴充機制,讓優勝開發業者可在原申請量一倍範圍內,並給予一定期間辦理環評小組初審作業。能源署官員解釋,因綠電需求亟急,擴增容量會依序遞補取得未獲遴選案風場開發權,但都在總開發量3.6GW內,能源署強調,此機制是寧缺勿濫,並鼓勵有執行力的優勝團隊。
能源署表示,評分項目中有關在地產業及經濟項目、能源韌性項目規劃以量化級距方式來計分,同時規劃延長售電獎勵年限、查核與違約罰則等配套機制,其中,獎勵機制部分是首度導入的機制,將採合併「提前完工併網」、「在地產業及經濟效應」、「能源韌性」項目計算,今也確定最多總計延長5年。
能源署強調,開發業者須承諾在地產業及經濟效益、能源韌性等具體金額,且以國內外相關具體指引來規劃環境友善永續、企業社會責任等項目,非以作文比賽來參與選商作業。另外,在環境友善永續、企業社會責任等項目,則納入使用可回收葉片及遵守漁業聯絡指引作法、符合國內外禁止強迫勞動指引等評分原則。
能源署邀請與會代表為相關公協會推選代表,包含離岸風電開發商、製造供應鏈、海事工程及工程設計等,於會議中提供具體建議方向,若有其他意見可於2/6(五)前提供書面意見,作為經濟部擬訂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3期選商機制之參考。
經濟部仍預計今年上半年公佈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3期選商機制,並於今年底完成選商作業目標來邁進,以吸引國內外業者及資金來合作建構台灣離岸風電市場,達成淨零目標,提升臺灣國際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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