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29 05:30

內政部與經濟部日前在國立中興大學圖書館舉辦「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新制與推動宣導說明會—中區場」。(內政部提供)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內政部與經濟部近來全台展開「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新制與推動宣導說明會」,日前於中部登場、三月三十一日將辦理南部地區場次。內政部次長董建宏表示,「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自八月起施行,將太陽光電納入建築規劃,預估每年可新增約六十六萬瓩(六六〇MW)裝置容量,相當於供應約二十萬戶家庭用電需求,提升建築能源自主與都市韌性。
董建宏指出,第三十屆聯合國氣候大會(COP30)再次強調加速能源轉型與提升再生能源比重的重要性,再生能源穩定增長是台灣能源轉型的核心命脈;內政部透過「近零碳建築減碳旗艦行動計畫」推動營建產業低碳創新,並與經濟部跨部會合作,將再生能源發展與建築管理機制結合。
內政部表示,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規範建築面積達一〇〇〇平方公尺以上的新建、增建或改建建築物,每二十平方公尺應設置一瓩太陽光電設備。這類案件雖僅占建造執照申辦量約十%,但建築面積占比達八十%,透過精準規範,在不增加中小型建案負擔下,創造最大綠能效益。
董建宏強調,中部地區擁有穩定的日照條件與蓬勃的建築產業能量,是推動「建築能源自主」的重要區域。透過新制規範,中部地區的大型商辦、廠房及新建案等都將納入太陽光電規劃,不僅能有效降低建築熱負荷,更能讓建築從能源消耗者轉型為能源生產者;透過屋頂及立面太陽光電設置,同時改善老舊外牆安全,強化城市韌性。
為讓民眾於不動產交易前即可掌握建築能源使用效率,內政部規劃將建築能效標示納入不動產租售必要揭露資訊,並於實價登錄網站公開建物能效資料,作為民眾買賣及租賃住宅的重要參考依據,引導市場重視節能價值,推動綠色消費與低碳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