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2929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6-08-09 05:55

綠電出走潮2》CPPA成主流仍難取代FIT 能源署:光電躉售暫不退場

2026/08/08 10:05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企業綠電採購逐漸走向企業購電協議(CPPA),離岸風電已全面市場化,大型地面型光電交易價格也持續下滑,外界再度關注再生能源躉購費率(FIT)是否應逐步退場。不過,經濟部能源署表示,離岸風電、陸域風電已逐步退出躉售制度,太陽光電現階段仍需保留躉購費率作為「保底機制」,短期仍維持FIT與CPPA雙軌並行。
國內再生能源市場逐漸成熟,離岸風電已全面轉向企業購電協議(CPPA)等市場機制,陸域風電也因市場交易價格普遍高於早年的躉購費率,新設案場多不再選擇躉售台電,今年官方未再公告離岸風電躉購費率;不過,太陽光電就不同,能源署解釋,大型光電案場雖然也積極與企業簽署CPPA,市場價格普遍優於躉購費率,但FIT是案場開發初期有財務保底功能,是銀行融資、投資評估的重要依據。
官員指出,光電案從土地取得、環評、各項行政程序到完工併網,往往需要三至五年時間,若完全取消躉購制度,開發商在專案初期將缺乏價格參考基準,銀行也難以建立穩定的財務模型,反而提高融資難度,影響案場開發意願。
能源署表示,目前光電開發真正的挑戰已不是售電價格,而是土地取得、法規程序及行政效率,只要市場價格優於躉購費率,業者本來就可自由選擇與企業簽訂CPPA;現行制度已形成「政府提供保底(FIT)、市場提供加價(CPPA)」雙軌模式。
至於外界建議參考歐洲導入「價差合約」(CfD)制度,藉由政府與開發商約定基準價格,降低市場波動風險,能源署認為,目前台灣尚不具備推動條件。官員表示,CfD制度須建立在成熟且公開透明的電力交易市場,必須有具公信力的市場價格作為結算基準,但台灣目前企業綠電交易仍以雙邊議約為主,缺乏公開市場價格指標。
未來是否檢討太陽光電躉購費率退場,官員表示,仍將視整體市場成熟度、融資環境及產業發展狀況持續研議;近期能源署也已啟動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審定會的分組會議,業界雖普遍反映人工成本持續上升,希望適度調升費率,但近年國際光電模組價格已趨穩,較可能還是費率維持或小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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