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2929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6-08-09 05:56

綠電出走潮3》加速投奔企業 3原因讓台電「分手費」逐年縮水

2026/08/08 10:10  
離岸風電單一裝置容量大,新增風場都是採CPPA,直接透過台電轉供、賣給企業。(記者林菁樺攝)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企業綠電需求持續升溫,綠電也加速「出走」台電。今年透過電網轉供給企業的綠電,預估將達128億度,較去年的58.5億度翻倍成長。其中,新增轉供電量有超過一半來自原本與台電簽訂躉購(FIT)契約的案場,但並非所有解約都要支付「分手費」。台電表示,隨著早期案場逐漸退場、新建案場多直接採企業購電協議(CPPA),以及先前售電價格拉高,加速綠電投奔轉供企業,台電預期未來可收取的終止契約費(俗稱分手費)會逐年減少。
台電表示,在RE100及國際供應鏈減碳要求帶動下,企業採購綠電需求快速增加,今年上半年轉供量已達47.1億度,全年可望達128億度,顯示企業直接採購綠電成趨勢。
從新增轉供來源來看,今年仍以光電、離岸風電為主。其中,光電案場多由原FIT躉購改為轉供企業;離岸風電則多由新建案場直接採CPPA售電。台電預估,今年新增約70億度轉供電量,其中超過五成來自FIT案場解約,其餘則為新建CPPA案場,即今年新增的轉供綠電非全部從台電系統流失,仍有相當比例是新建案場直接投入綠電交易市場。
外界關注FIT案場解約是否都要支付「分手費」。台電指出,終止契約費是為避免「低價綠電」大量流失、增加全民電價負擔而設計,只有FIT躉購費率低於審計部審定決算售電單價,且提前解約轉供企業的案場才須支付。今年適用門檻為每度3.7903元,低於此價格者提前解約才須支付;若FIT費率高於或等於3.7903元,則可直接辦理解約,不必支付分手費。
台電統計近5年收到的分手費約十億元,不過,隨著躉售案場二十年契約陸續屆滿,可不必再付分手費,加上近年售電價格提高,盡早脫離台電,也不用給分手費,以及未來新增綠電多會直接採CPPA模式,台電預估,未來分手費收入會逐年下降。台電也強調,FIT案場轉向市場交易是綠電市場成熟的正常發展,未來整體綠電供給並未減少,只是交易模式由政府躉購逐步轉向企業直接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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