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菸蒂毀掉人生!拆櫃臨時工燒光物流中心 法院判賠8億7千萬
記者 陳韋劭 桃園報導
2026年9月23日週三 下午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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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樂福楊梅物流中心發生大火,檢警追查出因許姓臨時工人亂丟菸蒂釀災。(圖/資料照)
家樂福楊梅物流中心2022年3月14日發生大火,檢警追查出因許姓臨時工人亂丟菸蒂釀災,導致現場約12000平方公尺廠區燒毀,廠方事後與消防局評估損失約39億元。刑事部分,許男被依犯失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罪,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民事部分,產險公司向許男及承攬物流作業公司求償,法院判應連帶給付原告8億7千萬餘元。
2022年3月14日上午6時許,許姓男子(23歲)在家樂福楊梅物流廠擔任拆櫃臨時工,趁未開工前到物流廠C棟倉儲棧板暫存區抽菸,抽完菸後未熄滅,隨手將菸蒂棄置於現場後離開,7時16分起火燃燒,致使C棟倉儲內部物品、設備、鋼骨與鐵皮受火熱不等程度燒損,最後導致現場約12000平方公尺廠區燒毀,廠方事後與消防局評估損失約3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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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梅物流中心大火損失達39億。(圖/翻攝畫面)
桃園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許男違反廠區相關規定而於禁菸區抽菸,且未確實將菸蒂熄滅而引發本件火災,依犯失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罪,處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
產物保險公司也向許姓臨時工和承攬物流作業公司提告求償,產物保險公司主張,許姓臨時工為承攬物流作業公司之僱用人,承攬物流作業公司未為任何巡視及管制措施,放任其工作人員違反規定於指定吸菸區外吸菸及任意亂丟菸蒂,對於火災之發生顯有重大過失,自成立共同侵權行為,應就家福公司所受之損害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許姓臨時工主張,金額太高付不起。那個火災不是因為我而引起的,我在那邊抽菸有責任,但火災不是我引起的,應該沒有責任。
承攬物流作業公司則主張,許姓臨時工為另一家公司僱傭前往進行拆櫃作業,並非其雇用人員,許男違反規定導致本案火災,應屬個人犯罪行為,公司不應負連帶負損害賠償責。另家福公司未依法於雨遮裝設撒水設備及加強外牆防火時效,與火災之發生及擴大延燒均有相當因果關係。
桃園地院審理後,認為許姓臨時工雖然是其他公司派遣來的,但是承攬物流作業公司張姓員工指示他前往楊梅物流中心從事拆櫃工作,許姓臨時工客觀上係該承攬物流作業公司使用,為之服勞務而受其監督,該公司為場域實際管領人,對於其所僱請人未確實監督其在該場域遵守嚴禁煙火之規範,仍容任其在該場域抽菸並丟棄菸蒂,亦違反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而對系爭火災之發生具有過失,法官審酌一切情況後,判許男及承攬物流作業公司應連帶給付原告8億7千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