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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股海煉金   發佈於 2026-10-12 20:48

房仲喊不收服務費!盼屋主1800萬房改賣1728萬 網提醒:別只看仲介費

房價立馬跌4%
然後再打8折出價 狠一點的7折
少了72萬 然後房地合一稅45%
政府少收30幾萬稅金
不行不行 
房仲喊不收服務費!盼屋主1800萬房改賣1728萬 網提醒:別只看仲介費
FTNN新聞網
2026年10月12日週一 下午3:49 實習記者王保伶/綜合報導
屋主賣房時,房仲主動提出免收屋主服務費,看似能省下一筆開銷,不過近日一名網友發文分享,原本打算以1800萬元出售房屋,沒想到房仲提出另一種交易方案,將賣方原本需要支付的72萬元仲介費直接從售價中扣除,改以1728萬元成交,只向買方收取服務費,原PO不禁擔心,這種做法是否會影響屋主的權益。文章曝光後,引起網友熱議。
一名網友發文分享,原本打算以1800萬元出售房屋,沒想到房仲提議,將賣方原本需要支付的72萬元仲介費直接從售價中扣除,改以1728萬元成交,只向買方收取服務費。(示意圖/Unsplash)
原PO在PTT房屋板發文表示,原本打算以1800萬元出售房屋,但房仲提議將原本預計收取的72萬元賣方仲介費直接從售價中扣除,以1728萬元成交,只向買方收取服務費。對此,原PO擔心,房仲是否可能因此偏向買方,導致交易過程出現資訊不對稱,甚至影響屋主權益,因此發文詢問,這類交易方式在房市中是否常見,以及屋主在接受方案前應注意哪些細節。
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認為,只要確認好自己最終實際拿到多少錢就沒問題,「對屋主來講實拿沒差」、「你只要管好實收目標多少就好了」。也有人認為,房仲可能是為了提高成交機會,才願意調整服務費的收取方式,「不就房仲讓利,想成交,至少有賺」;如果屋主認為開出的價格不符合預期,也可以選擇暫緩出售,等待其他買方,「房仲想成交砍自己利潤,你如果覺得還想要更多,等其他買方,當然也是能拒絕」。
有網友認為,免收賣方服務費不代表對屋主比較有利,指出「一樣1800成交才叫不收賣家服務費吧」、「你想實拿1800,最後只拿1728」,認為若屋主原本希望以1800萬元成交,最後卻因為免收服務費而降至1728萬元,實際上仍少了72萬元,不能只因「免仲介費」這項條件,就認定自己省下了費用。有網友則討論稅務申報方式指出,以1728萬元成交,與以1800萬元成交後再支付72萬元服務費,涉及的申報方式可能不同,建議屋主在簽約前先釐清相關稅負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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