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鏈 發達集團風紀稽核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1-09-15 01:11

15家銀行 面臨增資千億

15家銀行 面臨增資千億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2011.09.14 10:33 pm
因應新版巴塞爾協定,金管會將大幅修改銀行資本適足率管理辦法,研擬跟進新協定,要求銀行須提緩衝資本到2.5個百分點,未達標準者將限制盈餘分配,此舉有助強化銀行風險承擔能力,但銀行也將面臨增資壓力。
根據金管會內部一項報告顯示,2019年前緩衝資本須達2.5%後,若再加上銀行最低資本適足率8%,資本適足率標準等於要到10.5%以上,預估全球金融業將大舉籌資至少數千億美元。
至於台灣方面,據金管會去年對國內銀行初步試算,初估有15家銀行在2019年前將面臨增資需求,合計約新台幣千億元。
金管會官員表示,這次新版巴塞爾協定的改變相當大,為了跟國際接軌,金管會將配合修改銀行資本管理辦法,預計年底前辦理預告程序,並在明年敲定,以因應2013年上路的新版協定。
新版協定除強化普通股及第一類資本外,如從2013年起,第一類資本須達4.5%、2019年須達6%外,也增列兩項資本規定,包括監理機關可視景氣冷熱機動調整資本適足率標準,以及銀行須提緩衝資本,以因應銀行在壓力期間可能的損失,確保銀行正常營運。
其中緩衝資本的要求,全部都是普通股,對銀行來說面臨的增資壓力較大。根據金管會目前規劃,也打算跟進這項新規定。
官員表示,緩衝資本跟一般資本適足率標準,最大不同在於,除緩衝資本全部是普通股外,若未達標準時,一般適足率可以採取的限制措施很多,包括限制盈餘分配外,及限制關係人授信等業務面的規範,而未達緩衝資本標準,則一律限制盈餘分配,其用意就是要銀行留存更多資本。
如監理機關要求,銀行緩衝資本的提列未達標準時,盈餘須留存60%時,銀行在股利及紅利發放等,就不能超過40%。
相關官員表示,緩衝資本規定是從2016年開始實施,逐年增加,一直到2019年須提到2.5%,銀行最好及早因應。
新版巴塞爾協定規定將從2013年起生效,並逐步提高資本要求,國內大部分銀行前幾年都符合規定,金管會已提醒各銀行提出未來三年籌資計畫,儘早因應,並調整資本結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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