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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1-10-18 08:56
宏達電一告蘋果失利!4項專利權認定有效 但ITC初判敗訴
宏達電一告蘋果失利!4項專利權認定有效 但ITC初判敗訴
2011/10/18 08:01 鉅亨網 記者陳俐妏 台北
宏達電 (2498) 去年5月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指控蘋果裝置侵害其專利權、並尋求禁止銷售蘋果裝置的2項訴訟中,其中一樁訴訟ITC在17日初審判宏達電敗訴。
宏達電去年5月向 ITC 指控蘋果的智慧手機 iPhone、平板電腦 iPad 和行動設備 iPod,侵犯宏達電4 項手機功率管理和撥號技術的專利權,並訴請蘋果禁止輸入美國市場,ITC法官Charles Bullock發布公告表示,ITC委員會初步決定,蘋果並未違反宏達電主張的4項專利。雖然ITC在17日初審判定蘋果未侵權,但也認定宏達電這4 項專利權有效。
據了解, ITC可能選擇複審這項裁決,根據該委員會日程表,最後判決結果可能在2月17日前出爐。ITC 17日發布的公告並不包括判決全文,全文將在宏達電和蘋果校訂機密資訊後公布。
根據外電報導,對於一告蘋果侵權失利,宏達電法務長雷憶瑜隨後發布電郵聲明指出,17日初審判決只是本案眾多法律訴訟程序的一部分。宏達電有信心在上訴過程中,提出有力證據。同時也準備好捍衛公司智慧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