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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鏈 發達集團風紀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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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1-10-28 09:18
兩岸達成共識 速審金融機構辦對方貨幣業務
兩岸達成共識 速審金融機構辦對方貨幣業務
時間:2011/10/27 18:32
撰稿‧編輯:陳林幸虹 新聞引據: 採訪
外界日前臆測,兩岸是否在總統大選前金融交流「冷處理」。兩岸金融監理機關今天(27日)以行動消彌外界疑慮。金管會和大陸銀監會今天(27日)同步發出消息表示,將儘速審查並核准對方金融機構在當地進行新台幣、人民幣的業務經營。
兩岸銀行監理機關經由「兩岸銀行監理合作平台」進行密切溝通後,再達成進一步共識。金管會27日表示,已經正式受理大陸的中國銀行及交通銀行在台灣申請升格分行,並將儘速進行審核,而且在互惠與符合法規規定的前提下,核准這兩家銀行,申請辦理新台幣及外幣業務。
至於大陸銀行監理機關(銀監會)也在同一時間承諾,包括台銀、兆豐、玉山和中信等4家台資銀行申請設立大陸分行,將會儘快審核。另外,6家台資銀行在大陸分行申請辦理人民幣和外幣業務,在符合法規規定的條件後,也可收件儘快審核。銀行局局長桂先農說:『(原音)主要是善意的,對兩岸金融業界互相表達善意,所以要怎麼做,這邊講很清楚,4家台資銀行設立分行儘快審核,在符合法規情形下,核准人民幣外幣業務申請。他們也表達已經收件了,而且會儘快審核。』
金管會也表示,立法院已決議,雙方金融機構在當地辦理對方貨幣業務需同時進行,所以雙方主管機關也都依照此一規則。至於台資企業在大陸辦理人民幣業務,第一要件就是要獲利1年,以此標準,在大陸的台資銀行明年初才會有財報,並在財報出爐,並滿足此一條件後,就會正式提出申請。